有关《石头记》大事年表

本表系根据陈庆浩《石头记脂批辑校》整理录入


  
1715年  康熙五十四年  乙未
曹(禺页)病故江宁织造任。曹(兆页)奉命承祧袭江宁织造职。(禺页)遗腹子天佑生。

1723年  雍正元年  癸卯
籍李煦家。

1727年  雍正五年  丁未
五月,曹(兆页)奉旨解运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之缎匹龙衣进京,途经山东长清
县等处时“于勘合外,多索夫程仪、骡价等项银两”,被山东巡抚塞楞额参奏。十二
月四日,雍正谕令“内务府、吏部将塞楞额所参各项严审定拟具奏”。

十二月十五日,雍正以曹(兆页)骚扰驿站、转移财产、亏空币项等“背旨负恩”事著
令革职。

十二月廿四日,谕令查抄曹(兆页)家产人口。后赏隋赫德。

1728年  雍正六年  戊申
二月,新任织造隋赫德到任,接收抄没曹(兆页)家产人口,会同江南总督咨送曹(兆页
)家属返京,并依谕旨将所没收“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家仆三对给与
曹寅妻孀妇度命。”

六月,曹(兆页)案审结,将曹(兆页)枷号,催追分赔骚扰驿站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

1729年  雍正七年  己酉
曹(兆页)因无法赔钱,仍枷号。

1733年  雍正十一年  癸丑
(卅年后的)壬午孟夏有批谓卅年来遇金刚之样人不少(庚辰本、靖藏本第二十四回)。

1735年  雍正十三年  乙卯
八月,雍正死,乾隆即位。

十月,恩诏“八旗及总管内务府、五旗包衣佐领人筹内,凡应追取之侵贪挪移款项,
倘本人确实入家产已尽,著查明宽免。”曹(兆页)亦在宽免之列。

1737年  乾隆二年  丁巳
畸笏丁丑仲春批回忆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事(靖藏本第四十一回)。

1743年  乾隆八年  癸亥
曹雪芹最迟于此年在悼红轩“披阅”红楼梦。

1753年  乾隆十八年  癸酉
红楼梦经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出目录,分出章回”已大致完成。凡例附
诗,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之语。书上已有评语。

1754年  乾隆十九年  甲戌
脂砚斋抄阅再评,用石头记作书名(甲戌本)。第一次整理批语。

1756年  乾隆二十一年  丙子
有批谓“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庚辰本第七十五回)

1757年  乾隆二十二年  丁丑
畸笏有批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事(靖藏本第四十一回)。

1759年  乾隆二十四年  己卯
石头记有己卯冬月定本。书经脂砚斋四阅评过,批语并已整理出来。冬,有署日期批
二十四条,其中有一署名脂砚,是为脂砚五阅之批。估计畸笏也有批。

1762年  乾隆二十七年  壬午
除夕,曹雪芹死(壬午说)。(1763年2月12日)

1763年  乾隆二十八年  癸未
脂砚斋可能死于此年。除夕,曹雪芹死(癸未说)。

1764年  乾隆二十九年  甲申
有批语悼雪芹、脂砚(各本第一回)。

1765年  乾隆三十年  乙酉
冬,有畸笏老人一批(庚辰本第二十五回)。

1767年  乾隆三十二年  丁亥
松斋已卒。有批语谓“丁亥夏只存朽物一枚”。本年春有署日期批八条,夏二十四条。
其中署畸笏者九条。畸笏本年春天起又一次批书。批语记石头记后半部书稿散失事。

1768年  乾隆三十三年  戊子
夏,畸笏读庾子山文集有感,摘录《哀江南赋》及作批于石头记中。

永忠读红楼梦作三截句吊雪芹。

1771年  乾隆三十六年  辛卯
冬,有一批(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此为署日期脂批最后一条。畸笏可能卒于此年或稍
后。

1778年  乾隆四十三年  戊戌
怡亲王弘晓死。

1784年  乾隆四十九年  甲辰
梦觉主人序红楼梦八十回。谓“书之传述未终,余帙杳不可得” 。

1788年  乾隆五十三年  戊申
周春谓有人购得百二十年回红楼梦抄本。高鹗中举人。

1789年  乾隆五十四年  己酉
己酉本舒元炜序谓红楼梦有百二十回。

1791年  乾隆五十六年  辛亥
程伟元初排百二十回红楼梦(程甲本)。

1792年  乾隆五十七年  壬子
程伟元重排百二十回红楼梦(程乙本)。

1795年  乾隆六十年  乙卯
高鹗中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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