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当年在北京到底生活在何处一直是一个疑团。可能会让许多人惊奇的是,文学巨匠曹雪芹生前真正居住多年并写作《红楼梦》的地方,就在今崇文门外蒜市口一带,更确切地说,位于蒜市口街路北至今尚存的一座小院内。按有关文献记载,红学家和史地学者称之为“十七间半”。
“十七间半”在何处 史称“十七间半”的曹雪芹故居遗址,位于崇外大街南端东侧蒜市口街,被称为“蒜市口”的这条小街,西起崇外大街南端(今为十字路口),东接缆杆市,通长不过200米,据乾隆《京城全图》所绘,街北面仅有六个院落,其中东西两个院落院内空旷,只有中间四个院落房屋布局规整,曹宅即在这四座院落中。 自1982年以来,最初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研究员张书才先生至此考察,其中著名红学家端木蕻良先生、崇文区政协文史委员会等有关人士和部门多次实地踏勘析认,认为其中16号院为曹宅遗址的可能性最大。 所谓“16号院”现为刀把形院落,进大门后有狭长夹遭通往后面院落。按乾隆《京城全图》所绘,该院临街房六间、前院南房三间、中院北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后院空旷,共计18间房,其中或有一小间,故有“十七间半”之称。该院在“文革”前为马家私宅。据原房主马允升老先生述,其太祖于清嘉道年间买下此院,迄今已有170多年。可惜马家祖上传下的房契、簿册、古书字画等在“文革”中烧毁,失去了对该院历史沿革的连续性资料。但专家们根据考察还是一致认为,曹宅遗址在此。 有关曹宅的重要文献 除乾隆《京城全图》外,更有力的文献证据是清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内务府原始档案,这件档案题为“刑部为知照曹俯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据其上载文可知,蒜市口“十七间半”是曹宅获罪被抄将家产人口赏给隋赫德后,隋出于“怜悯”而将此房给与曹雪芹祖母度日的。此事有内务府文件,并由隋赫德于此前奏明雍正帝,可谓皇帝批佳的事,曹家不能不住,又岂敢不住? 曹冒芹在蒜市口写作《红楼梦》 专家们不但认为蒜市口“十七间半”为曹雪芹由江南入京后所住之所,而且认为,他自十几岁随祖母入京后成长在这里直至中年,大约有20年光景,尔后才赴西山。冯其庸先生甚至认为,“不能排除曹雪芹死在这里。” 中国红学会会长蔡义江先生认为,曹雪芹写《红楼梦》应在搬往西山之前,他是在20至30岁时写完初稿,而在嘉庆年间把五、六稿转借弄残的。《红楼梦》在蒜市口写作完成,住西山则是他最后十年,而且确切地点待考。 北京语言学院周思源教授说:“我是个爱怀疑的人,对‘遗址’一概不信,惟独信‘十七间半’,确信就是曹宅。曹雪芹有极大可能住在这里,有清代档案,有乾隆地图,除非找出同样权威的文献推翻它。即使不是16号院,也不会太远,所以定为故居遗址是科学的。曹雪芹在此创作《红楼梦》的可能性大,‘披阅十载’是二期创作,在西山继续修改是可能的。” 中国艺术研究员顾平旦先生认为:曹家有一段时间住在蒜市口是绝对没问题的,我相信还会有证据。《红楼梦》中的卧佛寺(今在蒜市东口原有卧佛寺)、兴隆街(今崇外大街西侧)以及倪二金刚等人物,都具有北京南城特色,加上二闸及更远一些的曹家在通州张家湾的钱庄,可以联系起来考证,具有更大的意义。 张书才先生认为,曹雪芹在蒜市口至少居住十余年,这对探讨曹雪芹的成长道路和《红楼梦》创作素材的来源取资,具有重要价值。 (摘自6月11日《北京经济报》赵润田文) 附:地图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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