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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政协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关于曹雪芹旧居遗址研讨会,我非常高兴。
高兴的是,曹雪芹去世这么多年,区里有关方面以及社会上还有这么多热心人在记
着他。
作家刘心武先生曾对我说,中国的大学生提起莎士比亚,没有不知道的;但
对外国的大学生提起曹雪芹几乎没有知道的。说到此,令人心酸落泪。
近日,我国文化界开会隆重纪念普希金诞辰二百年。中国人是多么慷慨!但
有谁来纪念曹雪芹?这说明我们对自己的文化宣传不够。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有世
界一流的文豪曹雪芹。毛泽东生前说过,中国历史上,在文学方面除了一部《红楼
梦》,没有什么可骄傲的,此话令人深思。
对曹雪芹旧居的考证,是有史可鉴的。清雍正朝代时抄了曹家的财产赏了隋
赫德,隋赫德又送给曹家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房。这是有文字可考的,是历史。
曹雪芹旧居遗址不保留难以向人民交待,对不起子孙,也对不起曹雪芹。应
很好地利用这一宝贵文化遗产,宣武区造了个大观园,造得很好,但那是假古董,
崇文区有这么宝贵的文化文物遗产,应尽快地保护、开发和利用起来。
蒜市口地区有曹家的十七间半房,但到底是哪一座院子,会有种种说法,尚
难以定论。我建议找些专家,以《乾隆京城全图》为依据,好好找一找,哪个院子
更接近曹家的十七间半房,不要拘于一家之说,我绝对不主张就定死在一点上。现
在地面建筑已不会是二百年前原貌了。据说道路要扩建,这个地方要拆,这样就比
较好办了,在拆的时候可以请考古专家勘察考证,有无原十七间半的房基。复建旧
居一定要慎重。
要建纪念馆,应建成康雍年间城南老房子的式样。我去崇外考察过,到现在
也还有些没拆改过的老房子,那种式样可以参照。当时曹家获罪抄家,老少三代,
孀妇两位,在京城没有立锥之地,太可怜了。赏给他的绝不会是什么特好的房子。
盖纪念馆,要形像地反映出当时曹氏一家回北京时的境遇,恢复当时的房屋式样就
可以了,不要建造得金碧辉煌。不要浪费了财力,还贻笑世人。当然,也不能只建
成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儿,要考虑周围的环境。周围都是高大的商住楼房,要有个过
渡区,从闹市中逐渐步入一个迥然不同的古老民居。也就是在纪念馆周围营造一个
历史文化氛围,而不单单是建一座房子。
建造曹雪芹旧居纪念馆,我们要拓宽思路,要发扬民主,多听各方面,尤其
是古建专家的意见,集思广益,制订出一个最好的方案。我们要对历史负责,对曹
雪芹负责,对炎黄子孙负责,对首都北京负责。总之,要慎之又慎。
北京日报99-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