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赵广?矗?
本报讯 现广渠门内大街蒜市口是否有曹雪芹旧居遗
址?究竟
如何保护这一历史文物?昨天,有众多著名红学、历史、
民俗、古建
专家学者参加的关于曹雪芹旧居遗址研讨会达成两项共
识:一、确认
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蒜市口地区曹氏旧居遗址是以历史档
案为依据的,
是真实可信的;二、在原地附近恢复旧居并建立曹雪芹旧
居纪念馆,
十分必要。
关于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蒜市口一带有曹雪芹故居一
说,在红学
界、史学界由来已久。1982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发
现的雍正七年
《刑部移会》载明,当年雍正抄没了曹家的在京所有房
产,后又恩准
奖赏给隋赫德的“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区十七间半房、
家仆三对,
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许多专家认为曹氏被抄家后,
这是在京城
唯一栖身之地,且出于“钦命”,是不能不住的。当时,
曹雪芹年仅
十来岁,入京后只能跟随祖母住在蒜市口旧宅。《红楼梦》
中有关环
境描写与崇文门外蒜市口、卧佛寺、隆安寺、二闸等景物
相吻合,具
有北京南城特色,应是作者少年时居住此处的亲身经历用
作创作素材。
有红学家经考证认为曹雪芹应在蒜市口住过二十多年
或更长的时
间,在这里创作并完成了《红楼梦》初稿,迁居西山后修
改的。有专
家认为,虽这处住宅还给了曹家,是曹氏家族旧宅,但曹
雪芹在这里
住过的确证尚不足。
今年春季,两广路打通,大市政拆迁迫近曹氏旧居附
近,引起各
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呼吁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这一历史
文化财产。
为此,市政协出面会同中国红楼梦学会和崇文区政协邀集
各方专家学
者紧急探讨,寻求最佳保护方案。
中国红学会会长冯其庸先生说,曹家在蒜市口的十七
间半旧宅,
是有清史档案文献为根据的。曹兆页被雍正帝治罪以后,
曹家的财务、
房产均被朝廷没收。后来,雍正皇帝恩准,将已赏给隋赫
德的蒜市口
曹氏一处住宅又发还给曹寅孀妻度日。曹氏一家回京也就
只能住在这
里,此外,还能到哪里去住呢?当时曹雪芹还是个少年,
也只能在奶
奶身边生活。红学界都认为把蒜市口这十七间半旧宅定为
曹雪芹旧居
是实事求是的,这一点没有什么争议。至于具体哪一所宅
子是曹雪芹
旧居,可能还有不同意见,这需要靠古建专家进一步鉴
定。但是,这
并不影响在广渠门内大街,原蒜市口一带重建曹雪芹旧
居。
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在谈到对曹雪芹旧居的考证时说,
这是有史可
鉴的。应很好地利用这一宝贵文化遗产,宣武区造了大观
园,造得很
好,但那是假古董,崇文区曹氏故居有这么宝贵的文化遗
产,应尽快
地保护、开发和利用起来。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此处建立曹雪芹旧居纪念馆比其
它地方更为
适宜。建议结合北京市、崇文区的规划建设,按照康雍时
期外城民居
风貌修建曹雪芹旧居纪念馆,为人们提供凭吊曹雪芹,研
究《红楼梦》
的场所,并使之成为具有较高文化品位的文化遗存。著名
古建专家杨
乃济先生说,旧居不一定原样保护,可在旧居后面附近重
建,不影响
两广路打通。我们一定邀集古建专家和能工巧匠,再现具
有康雍年间
南城民居特色的曹氏旧居风貌。
许多专家表示,现在地面建筑已不会是200年前原貌
了。道路扩建,
这个地方要拆,在拆的时候可以请古建专家勘察考证,落
实原十七间
半的房基。盖纪念馆,恢复当时的房屋式样就可以了,不
要建造得金
碧辉煌,浪费财力,贻笑世人。要对历史负责,对曹雪芹
负责,对炎
黄子孙负责,对首都北京负责。
崇文区有关方面表示,一旦重建方案确定,一定在不
影响大市政
建设的情况下,建好曹氏故居和曹雪芹纪念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