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宗春启
“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院是曹雪芹故居!”由于近日来报纸
的“炒作”,这似乎已成为定论了。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
在此地建立一个曹雪芹纪念馆。
曹雪芹故居如何会在蒜市口?
毫无疑问,曹雪芹属于北京,《红楼梦》是曹雪芹在北京写成的。
但他当年住在北京哪条胡同呢?满文专家张书才先生发表在《红楼梦
学刊·一九九一年第二辑》上的《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中说:
“曹雪芹回京后住在蒜市口”。张书才此说的根据,是从中国第一档
案馆所藏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新发现的一份文件。这是一件刑部移会,
具文时间是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文件的内容大意是:原任江宁织
造员外郎的曹,因骚扰驿站被获罪,京城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
给了隋赫德,后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度日艰难,便将曹氏家产的一部分——
—崇文门外蒜市口的十七间半,和三对仆人,退给了曹寅之妻。由此,
张书才认为,曹雪芹一家由南京回到北京后,就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
张书才先生自1982年底以来,多次到蒜市口实地考察。他依据乾
隆年间的《京城全图》,考察了位于崇外大街南端东侧,西起崇外大
街、东至抽分厂南口,长约二百米的蒜市口。张书才考察后认为:蒜
市口路南为七个并排的大院落,院内空旷,似是车马客店之类;路北
中间四个院落或二进、或三进,房屋布局规整。曹家旧宅最大可能是
蒜市口路北的某一院落。经进一步实地察看,其中的16号院(现在的
门牌是广内大街207号)引起了张书才先生的注意。
蒜市口16号院是曹雪芹故居吗?
16号院原为马家私宅,是现住中院北屋的马允升老先生的太祖于
清朝嘉道年间买下的。马允升说:“小时候听祖父说,这个院子的前
部原是临街四间面宽的三层勾连搭房,曾经是洗染坊,进入后面中院
是从东侧夹道走的。临街房的后面与中院之间,是一道东西院墙,院
墙中间是四扇木制屏门,门上有‘端方正直’四个大字。中院中间是
座小假山,东西厢房各三间,北房正房三间,堂屋正中上方是‘韫玉
怀珠’的横匾。西耳房一间。东边是通向后院的过道和厨房。后院东
西厢房各三间,北屋正房三间,西耳房一间,东耳房两间;院中是座
大葡萄架,东侧有口水井。从西厢房北墙开始,西北角的院墙向院里
凹进一段。直到我幼年时,还是这个样子。……后院的北屋,自我家
搬进后一直没有翻修改动过,只有几次修补。堂屋装有楠木乳白色雕
花的八扇隔扇,上半部窗格中木花是黑色的,中间和东西两边都有黑
檀木刻花落地罩,中间落地罩的上端挂着‘富贵荣华’大字匾额,西
间是前檐炕,其它各屋都是后檐炕。炕前部有木刻隔扇,有的并有碧
纱橱。各屋门上端多有匾额,如‘日月增光’、‘紫气东来’等,檐
前抱柱上则有对联,可惜记不清楚了。”
张书才注意到:根据马先生的介绍,“这个院落在嘉道年间的房
屋间数,已与曹家回京后所居之十七间半房全然不合”,并且马先生
也不知道马家之前这个院落的主人是谁。马家祖传下来的房契等文字
材料,也已在“文革”中烧毁。能证实16号院是曹宅的直接记载或物
证,今已无法找到。但是,张书才从这座院落的形状和有“端正方直”
四字的四扇屏门上,找到了进一步考察的线索。
张书才认为,依照乾隆《京城全图》所绘,这个院落临街房共是
六间(包括大门),前院西半南房三间,中院北屋正房三间,东西厢
房各三间,后院空旷(院内有井,或是个小花园),全院总计房屋十
八间。除这个院落外,蒜市口街路北和路南的其他院落,再没有十七
八间房屋者。“即是说,在乾隆十年前后,蒜市口惟有这个院落的房
屋间数,与曹家所居十七间半房相接近,而如果这十八间房屋中有一
间实为半间者,则恰与曹家回京后所居者相同。因此,设若乾隆《京
城全图》所绘与雍正六年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则这个院落当是曹家
旧宅。”
另据马先生介绍,他的太祖买下这个院落时,前院和后院之间是
一道院墙,院墙中间是“端方正直”四扇屏门,直到1926年前后才拆
掉,四扇屏门“至今仍保留着”。据此,张书才先生考证道: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对于贾政,雪芹原文说他
“自幼酷爱读书,祖父最疼”,高续本则改为“自幼酷爱读书,为人
端方正直,祖父钟爱”。这补加的“端方正直”四字,恰与四扇屏门
上的字相同,两者之间有否联系?张书才先生考虑“当是有的”:曹
雪芹、高鹗都是内务府包衣汉人,虽生不同时,但高鹗对曹家的情况
会有所闻见,并且为了补续《红楼梦》,对曹家有所调查访问也在常
情之中。“更重要的是,曹、高两家还有更深的关系。”1978年方久
忠同志告诉张书才:她听母亲说过,曹雪芹、高鹗都是方家的外甥。……
这是上辈传下来的,当时方家的人都知道。经查,乾隆年间内务府三
旗也确有方姓包衣汉人,存在着三姓联姻的可能性。所以高鹗补续
《红楼梦》也便不是偶然的,……在修补订正前八十回的过程中,把
镌于四扇屏门之上、象征曹氏家风的“端方正直”四字,补入书中作
为荣国府嫡派代表人物贾政的评语,也就信手拈来而又符合情理了。
而这四字与蒜市口16号院中“端方正直”四扇屏门的这一巧合,当亦
揭示了这座院落与曹家旧宅的关系。
张书才先生说:如果上述考析大致不误,则蒜市口16号院应该是
曹雪芹故居,或者说,至少要比其他几个院落具有更大的可能性。
张秉旺认为是另一院
在蒜市口地区寻找曹雪芹故居的还有一人,此人名叫张秉旺,是
北京玻璃总厂的教授级高工,现已退休。他年轻时即对红学感兴趣,
至少是个红学爱好者吧。张书才先生的文章,是张秉旺得出自己的结
论以后才看到的。两人不谋而合的是,都以《京城全图》为依据,
“按图求索”。因为曹雪芹毕竟距我们今天已经二百多年了,蒜市口
地区和北京其他地方一样,发生了很大变化。《京城全图》总面积达
182.6平方米,完成于乾隆十五年,是一份十分准确、详实的大地图,
也是一件珍贵的文物。张秉旺所依据的,是《京城全图》1:4的缩印
本,文字细如纤发,但清晰可辨。张秉旺以“十七间半”为标准,拿
着放大镜在地图上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查找,终于在蒜市口路南找到
一处。此院在汪太医胡同(今刚毅胡同)斜对过,临街房6间,街门在
东起第四间上,第二排房与第三排房均为5间,这两排房之间的小院,
有一处东厢房,其尺度较一间大,较两间小,推测为一间半。合计为
十七间半。此处现为广渠门内大街146号(浴池)。)
张书才和张秉旺两人都在蒜市口寻找曹雪芹故居,为什么结果却
有两个呢?重要分歧是:张书才把蒜市口的东端,限定在抽分厂南口
和石板胡同北口这一南北线上。而张秉旺依据乾隆《京城全图》、清
末《帝京舆图》所标,认为蒜市口的东端还应该向东延伸,到大石桥
为止,包括现在的东草市、榄杆市。张秉旺说:蒜市口被分为三截,
一截卖蒜、一截卖草、一截卖榄杆,是民国年间的事。乾隆年间的蒜
市口街,决不会只有百米多长。
张秉旺还对张书才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说,从《京城全图》上
看,16号院可分为A、B、C、D四部分,前院有一条南北向的墙分隔,
故视为A、B两院;中为C院,D是后院。光看ABC三院,确有房18间;但
后院D并非空旷,至少有北房三间。加在一起总计21间,而不是18间。
而且,前院用墙分成两院,若不是分属两家也难解释。如果B为另一家,
那么A、C、D加在一起为15间,也与18间不合。另外,16号院有正房、
有厢房,后院还可能有个小花园,是个很像正规模样的住宅。隋赫德
退给犯罪家属的房子,能会这么好么?
对于“端方正直”四扇屏门,张秉旺提出两点:第一,脂评“甲
辰本”中也有此四字,并不是高鹗修补订正《红楼梦》时补上去的;
第二,从曹寅时代到今几近三百载,四扇木门居然没坏,什么木头能
经得起三百年的风雨剥蚀?
张书才的考证文章里还说,曹寅诗中提到的“南轩”、“西堂”、
“谢园”,方位、环境与蒜市口16号院相合,故云曹寅也曾在蒜市口
16号院居住过。对此,张秉旺说,曹寅在京供职的内务府是肥缺,加
之他是康熙皇帝的“奶兄弟”,眷顾甚隆,贡院附近的住宅当是宽敞
华丽的。蒜市口16号院总面积不过1100平方米,18间房的建筑面积也
不会超过270平方米,而且给被罪家属度日的房子,必然是湫隘简陋的。
曹寅未必到这个院子来住,也未必到这“蒜味扑鼻”的环境里来吟风
弄月。
都希望确定、保护雪芹故居
张书才发表在《红楼梦学刊》上的文章有一万多字,张秉旺的文
章也有七千多字。本文只能扼要介绍他们两位的观点。对此事感兴趣
的读者,可找来二人的文章全文(张秉旺的文章据了解已经投给了
《红楼梦学刊》)。二人的观点虽不完全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
都希望在蒜市口找到、确定曹雪芹故居,并加以保护。
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既然是北京人,北京城里也的确应该有他一
座纪念馆,无论在哪儿。大家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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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9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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